接教务处通知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对2023-2024学年非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统计时间段
2023年9月1日-2024年8月31日
二、非教学工作量
非教学工作量,内容为校政字〔2019〕174号文中的(二)中的部分项目,具体如下:
1.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工作量(D3)[除(4)、(7)外];
2.教学辅助及教学管理工作量(D4)中的期末考试和巡考;
3.第二课堂工作量(D5)中的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。
各项目都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和电子档,相同佐证材料可附一份,标注出本院内容即可,各学院要进行审核公示,并把公示照片发于教务处。
三、日程安排
第一阶段:10月29日—11月4日教师个人填报,学院审核并公示。
第二阶段:11月5日—11月7日教务处审核阶段。
第三阶段:11月8日—11月11日学校审核组审核。